2014年2月14日 星期五

R-SFST職業/就業範疇-工作定義整理

*藍字為虹妗補充

台灣短版社會功能量表(SFST)中職業/就業的範疇意指「個人參與生產性的職業或有結構性的日常活動」(宋麗玉, 2001)。相對應地,原英文版量表Social Functioning Scale(SFS)的職業/就業(employment/occupation),原文敘述為「engagement in productive employment or structured programme of daily activity(Birchwood, Smith, Cochrane, Wetton, & Copestake, 1990)

SFS題目可以看出,設計者認為regular employment包含"Industrial therapy, rehabilitation or retraining courses"。而中文SFST則沒有對於工作給予說明或定義。另外,若於英文SFS填寫沒有工作者,需回答是否參加日間留院「Do you attend hospital as a day patient」;於中文SFST不論有無工作者,皆須回答是否參加日間留院。中英文版有些不同,而目前修改版-社會功能量表(R-SFST),將採納原英文版SFS的概念,題目設計方向將一般的工作、相關工作/職業訓練,視為「有工作」;日間留院或是復健中心其他的活動,視為「非工作」。(Birchwood et al., 1990; 宋麗玉, 2001)

以台灣臨床來看,有些個案或許會進行手工藝類加工(類似庇護工場產業治療,俗稱代工,也是一種工作訓練,採論件計酬方式核發工作獎勵金,屬最初步、簡單的工作訓練,因為工作性質大多是一些重複性的動作及內容,治療師評估患者有工作潛能及動機時,會讓患者來此處開始訓練,如果表現良好,能力也不錯就會轉至其他性質的工作訓)。但事實上手工藝類加工有時候只能被視為例行的活動,而非工作訓練。在與臨床OT討論過後,醫院或復健中心只要是「不支薪(獎勵金)」即「非工作」,如此可以減少定義概念上的混淆及困難。

整理以上概念,針對R-SFST相關定義目前想法如下敘述,

工作:從事生產性的職業,包含一般工作及工作訓練,可得到薪水或獎勵金的支付;或接受職訓局訓練」。

目前R-SFST依據此概念性的定義,題目中將工作類型區分為5種主要種類,包含:庇護性就業、工作訓練、職訓局訓練、支持性就業1(競爭性職場,需輔導)、一般就業2(競爭性就業,不需輔導)。其詳細敘述如下:
l   庇護性就業:有投保勞保、有薪水,有相關專業人員分派工作、提供協助、輔導,工作地點為「庇護工場、復健中心、醫院,或其他場所」。
n   提供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職場且需長期支持的身心障礙者,一種隔離/非整合式就業訓練與安置之工作及就業場所。根據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》,身心障礙者是否能進入庇護性就業由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決定。符合資格者需與庇護性就業服務單位簽訂契約,庇護性職場員工需有勞工保險(張彧, 2012)PS:庇護性質需向勞工局申請,需開立發票,每年需繳交5%營業所得稅,一般會涉及販賣行為,是具有營收的,之前聽說政府會補助經費,但後來又有傳聞補助經費將縮減,所以未來此類性質的訓練場將會有業績壓力,因為學員及工作人員的薪資皆將只來自營收部份。
n   如:庇護商店、咖啡坊、美食坊、陽光洗車坊大安庇護農場喜憨兒烘培、愛盲文具工坊力重新加油站等等,相關連結查詢: http://www.labor.ntpc.gov.tw/_file/1075/SG/20251/D.html 勞工局網站

l   醫院或復健中心之工作訓練:沒有投保勞保,有薪水或獎勵金。此類不一定需有販賣行為,訓練內容以服務性質也可,不需向勞工局申請,也不需開立發票,大多會考量醫院或單位所需作設立,還蠻多源的,像是辦公室的助理或打雜之類的,也有賣簡單早餐、午餐或中式點心、水果、飲料等等。
n   如:派報、廚房助手、送貨(麵包、花束)、代工、病房服務、文件傳送、環境整理、點心小舖、洗衣坊、跳蚤市場、水噹噹水果坊等等

l   勞委會職訓局訓練
n   如:照顧服務員訓練、中餐丙級證照班電腦相關職訓考照班、美容美髮、新娘秘書、美甲創業、手工皂、創意小物DIY等等

l   一般職場1(受雇或自營):競爭性職場,目前的工作曾經/目前接受過就業輔導相關人員服務。
n   接受支持性或一般性就業服務 。「支持性」就業服務員提供至少2(10次以上,每次支持時數至少為每日工時之1/2);「一般性」輔導時間、密度未達支持性標準稱之(張彧, 2012)
n   如:相關參考資料如附件P.11

l   一般職場2(受雇或自營):競爭性職場,目前的工作從未接受過就業輔導相關人員服務。
n   如:就是一般地工作職場或許是個案自己找的,或經由就服員協助轉介的工作

Referances
Birchwood, M., Smith, J., Cochrane, R., Wetton, S., & Copestake, S. (1990). The Social Functioning Scale. The 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of a new scale of social adjustment for use in family intervention programmes with schizophrenic patients.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, 157(6), 853-859. doi: 10.1192/bjp.157.6.853
宋麗玉. (2001). 精神病患社會功能量表之發展與驗證-以實務應用為取向. 中華心理衛生學刊, 第三期(第十四卷), 33-65.

張彧. (2012). 職能治療與職業重建 (初版 ed.). 台北: 禾楓書局有限公司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