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29日 星期三

工作的定義

如同之前所提及的,職業/就業的議題指「個人參與生產性的職業或有結構性的日常活動」。
原始英文SFS於regular employment中有包含"Industrial therapy, rehabilitation or retraining courses"。
中文SFST則沒有對於工作給予說明或定義。

整理以上概念,針對R-SFST相關定義目前想法如下,

工作:從事生產性的職業,包含一般工作及工作訓練,可得到薪水或獎勵金的支付;或接受職訓局訓練。


  • 由SFS題目可知,沒有工作者須回答「是否參加日間留院Do you attend hospital as a day patient」,因此題目中日間留院或是其他復健中心活動,「非工作」
  • 以台灣臨床來看,有些個案或許會進行手工藝類加工(類似庇護工場),在與OT專家討論過後,醫院或復健中心只要是「不支薪(獎勵金)」即「非工作」,如此可以減少許多概念上的混淆。


目前題目中的工作訓練、庇護就業、一般競爭職場1(支持性就業)、職訓局訓練、一般競爭職場2(一般)皆屬於工作,只是被細分成不同的類別。

  • 目前困難:依照目前各類別的區分辦法,可以預期絕對有一定的錯誤率,因為區分方法太過專業。
  • 可能解決辦法:犧牲一些精準、細節。捨棄請個案選填類型。Big Change!!!!


    有工作者詢問
  • 1. 「請問您目前一周有幾天需至庇護工場、社區復健中心(工作坊)或日間留院報到?」
    • 5~6天
    • 3~4天
    • 1~2天
    • 無(表示於一般職場工作者,且完全生活於社區)
      優點:
      (1)可篩選完全於一般工作職場者
      (2)可篩選出不需全天機構者ex.為恭有些個案一星期只要去個1、2天,但從事一般競爭職場工作者。
      (3)在社區復健中心的個案,不論工作場所為何大多每天皆需至復健中心報到

      或是簡單一點
  • 2. 「請問您目前是否需至庇護工場、社區復健中心(工作坊)或日間留院?」
    • 否(表示於一般職場工作或自己有去職訓訓練者,且完全生活於社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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